護照和旅行證辦理須知 |
2022-06-23 14:58 |
一、護照頒發 (一)適用范圍 從未持有中國護照的中國公民,主要適用于在國外出生的中國公民(無國籍沖突)。 (二)所需材料 1、父母雙方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父母雙方在未成年人出生時持有的外國居留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或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出生證明或其他可以證明親子關系的相關材料。 二、護照換發 (一)適用范圍 申請人具有中國國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且人在國外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請換發: 1、護照過期或有效期不足一年; 2、所持中國護照因有效期不足無法辦理當地居住證; 3、護照簽證頁即將用完; 4、容貌變化較大或其他急需換發的情形。 (二)所需材料 1、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2、《國籍狀況聲明書》; 3、16歲以下未成年人辦證,到場的一方監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如護照、旅行證)以及監護關系憑證(如出生證、載明親子關系的戶口簿、監護關系公證書等)。 三、護照補發 (一)適用范圍 在國外的中國普通護照持有人,遇護照遺失、被盜搶或損毀而影響正常使用的,可申請補發。 (二)所需材料 1、原護照復印件(如有)。如護照損毀,應提交損毀的護照; 2、《國籍狀況聲明書》; 3、護照遺失、被盜搶或損毀的情況說明,內容包括“本人已被告知并確認,即使丟失的護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銷補證申請,并將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4、16歲以下未成年人辦證,到場的一方監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如護照、旅行證)以及監護關系憑證(如出生證、載明親子關系的戶口簿、監護關系公證書等)。 四、護照加注 (一)適用范圍 1、因與外國人結婚等原因而變更姓名的中國公民; 2、已更改國內戶籍登記姓名的中國公民。 (二)所需材料 1、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2、在當地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文件(如出生證明、結婚證、居留證明等)。 五、旅行證辦理 (一)適用范圍 1、臨時出國護照遺失、被盜搶、損毀、過期人員; 注意:頒發旅行證后,原護照將被宣布作廢,即使找回也不能繼續使用。持被宣布作廢護照入境,可能會被拒絕入境或被處以罰款。如系護照遺失或被盜,建議主動報警,并請對方出具報警證明。 2、緊急情況下來不及申辦護照的中國公民; 3、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申請旅行證頒發和換發; 4、香港、澳門及臺灣同胞赴內地/大陸申請旅行證。 (二)所需材料 1、原護照復印件或其他能證明申請人中國國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戶口簿、身份證或出生公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2、護照遺失、被盜書面情況報告。內容包括個人情況,遺失、被盜護照情況和經過,護照號碼、簽發機關、簽發時間,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 3、護照遺失、被盜的,需填寫聲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確認,即使丟失的護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銷補證申請,并將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護照損毀的,需交回損毀護照。 六、因公護照辦理 (一)因公護照換發 國際職員及國內公派常駐人員換發因公護照,申請人應自行聯系國內派出單位,由國內派出單位向原發照機關提出換照申請。接到原發照機關通知后,使領館受理申請。申請人向使領館提交以下材料: 1、如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 2、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片三張; 3、護照原件及護照資料頁復印件;換發新照后,原照將被注銷并退還申請人。 (二)因公護照補發? 國際職員及國內公派常駐人員因公護照遺失、被盜或損毀,可申請補發因公護照。申請人應自行聯系國內派出單位,由國內派出單位向原發照機關提出補發申請。接到原發照機關通知后,使領館受理申請。申請人向使領館提交以下材料: 1、如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 2、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片三張; 3、原護照資料頁復印件(如有); 4、護照遺失、被盜的,需填寫聲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確認,即使丟失的護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銷補證申請,并將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護照損毀的,需提交損毀護照。 請注意: 1、上述業務(除因公護照外)均可通過“中國領事”APP辦理,詳情請見《中國駐敘利亞使館啟用“中國領事”APP護照、旅行證在線辦理功能的通知》。 2、申請換、補發護照時無需提供在敘利亞的簽證或居住證明等材料,僅需提供原護照及復印件(如有)、國籍狀況聲明書、照片和申請表,補發時提供遺失或損毀情況說明。 3、申請人如未滿16周歲,有關操作應由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協助,請根據相關使館通知或APP內提示要求上傳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同意辦理護照的書面意見,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的護照等身份證件,以及證明法定監護關系的材料等(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 4、港澳臺同胞如無法注冊“中國領事”APP,可到館辦理。 |